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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部门的警告:淡水产品的安全隐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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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9-1 10:11:4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为追求鲜美口感,有消费者选择生食或半生食淡水鱼、虾、蟹、螺等产品,但鲜美背后暗藏健康隐患。近日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,提醒消费者警惕寄生虫及病原微生物感染风险,同时指出民间常用的白酒、食醋浸泡方式无法彻底杀灭寄生虫,家庭烹饪时务必彻底煮熟后食用,切忌生食或加热不彻底。
 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,淡水产品是华支睾吸虫(肝吸虫)、卫氏并殖吸虫(肺吸虫)等寄生虫的中间宿主,在养殖、运输、加工等环节还可能受到副溶血性弧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病原微生物污染。一旦生食或食用了加热不彻底的受污染产品,寄生虫及病原体极易侵入人体,可能引发肝吸虫病、急性胃肠炎、甲型肝炎等疾病。
  为降低饮食风险,市场监管部门向消费者提出烹饪规范建议:通过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来源可追溯的淡水产品,坚决避免选购来源不明的野生鱼虾;生熟加工用具必须严格分开,处理生鲜鱼虾的刀具、砧板、容器使用后须立即消毒,严禁与处理蔬果、熟食的用具混用,防止交叉污染;务必彻底煮熟后食用,常见的青鱼、草鱼、鲢鱼、胖头鱼、鲤鱼、鲫鱼等淡水鱼均可能携带肝吸虫,充分加热是杀灭寄生虫的有效方式,切勿因追求口感而生食或加热不彻底。
  针对在外就餐场景,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、环境卫生的正规餐厅,慎重生食或半生食淡水鱼虾制品;儿童、老人及免疫力低下人群,应尽量避免食用此类食品;若餐后出现腹痛、腹泻、发热等不适症状,须及时就医,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情况,以便精准诊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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